国旗下讲党课——第六十二期 强国复兴有我:普法宣传零距离,法治护航伴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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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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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日是全民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设立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意在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公民之中,推动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让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特权的宪法意识深入人心。

有人认为,《宪法》是一部高高在上的法律,离我们的生活似乎很遥远。其实不然,《宪法》一直在我们身边,在人生的每一个重要时刻,它都默默地保护和陪伴我们。你我的一生,都与宪法息息相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只有法律才能保障我们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母法,也是根本大法。作为新时代青少年更是要主动知法学法,带头做宪法的“代言人”。不断提升法治素养,新时代青少年的法治素养,关系全民族法治素养的总体水平,关系法治建设的进程。提升法治素养是成长成才的内在需求。同学们要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不断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

一、尊重法律权威

法律通过调整社会关系,规范人的行为,保障社会成员的利益,实现稳定合理的社会秩序。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翁,是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尊重法律权威是其法定义务和必备素质。作为一个公民,要在尊重法律权威方面加强砥砺,在学习和生活中积极作为,养成敬畏法律的良好品质,努力成为尊重法律权威、信仰法律的先锋。

二、学习法律知识

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提升法治素养的前提。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具备法治素养。只有既了解法律法规在某个问题上的具体规定,又了解法律的原理、原则,才能更好的领会法律精神,提升法治素养。除了从书本上获取法律知识,还可以通过收听收看法治广播电视节目,阅读法律类报纸杂志,参与法制实践,尤其是运用新媒体等途径学习法律知识。

三、养成守法习惯

守法,就是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职责。在生活和学习中,同学们不仅应做到懂规矩、守规则、依规范,坚持依法办事,增强规则意识,而且应当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形成底线思维,坚守法律底线,带头遵守法律。

四、提高用法能力

学法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通过运用法律,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学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用法律处理纠纷,依法维权护权,维护自身权利,而且要通过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违法犯罪行为要敢于揭露,勇于抵制。遵法守规、遇事找法、善于用法,做新时代的守法人、护法人。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遵守法律是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我们在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也要牢记一份责任:为了国家和社会秩序,我们应该自觉遵守法律。因为宪法无时无刻都在我们身边,无时无刻地伴随我们成长!

最后送给大家几句话:

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法者强则国强

奉法者弱则国弱

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传承宪法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

 

供稿:公司党支部